标题: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在上海召开
5月26日,蓝科高新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在上海召开,公司股东、监事、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,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。董事长张延丰主持会议。
会议审议并通过了《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》、《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》、《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》、《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》、《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》、《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》、《关于预计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》、《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》、《关于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议案》、《关于蓝科高新为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》、《关于修改<公司章程>部分条款的议案》等议案。
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阎倩倩、王澍颖参加会议并现场鉴证。根据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《关于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》,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、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、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证券法》、《股东大会规则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《公司章程》有关规定,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。
(证券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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